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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受害人应当在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不能在侵权诉讼之外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赔偿权利人在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不能只有这一项诉讼请求,而应该是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财产损害赔偿并列的其中一项诉讼请求。
在可以选择诉讼或者违约诉讼的时候,受害人如果希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并且得到支持时,最好选择侵权诉讼。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侵权诉讼中,法官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给予精神抚慰金。而在违约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的。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支持违约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只是极少数的情形。

2、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
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责任人并非故意,因此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法院会作出严格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精神损害,都能得到法院支持。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权,原则上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4、确定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合理。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对于法律具体条款的理解和运用,大多数人还存在一些误解。如有些当事人即使只是受了轻微伤,也认为自己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而且精神上的伤害是无法用数额来限定的,所以,很多当事人都认为不论自己要求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都不为过。但实际上,法院在审判时,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
(1)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说,这个数额能否补偿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所受的精神损害,能否起到抚慰的作用。
(2)看赔偿数额对于加害人来说能否起到制裁的作用,使其避免下次再犯。
(3)看这个赔偿数额能否对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下的人有一般的警示作用。

所以说,即使是最相类似的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也很有可能是不一致的。
司法实践中,各地对精神损害一般都会有一个最高限额,当事人应当参照这一限额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出具体的索赔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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